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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长安网:天津三中院会同天津自贸区法院发布《关于金融创新司法听证机制的指引(试行)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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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发布时间:2023-05-24 09:27:20 打印 字号: | |
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服务保障天津市委市政府“十项行动”,聚焦天津市建设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的功能定位,提升司法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的能级,近日,天津三中院会同天津自贸区法院发布了《关于金融创新司法听证机制的指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指引》),共五章二十二条。

《指引》主要对金融创新司法听证机制的定义、功能目标、基本原则、运行程序以及相关配套机制等作出规定。该机制由企业、高校、行业协会、监管机关、司法机关等产学研监审各界共同参与,针对新形式下金融市场出现的创新金融产品或服务,由企业、监管职能部门、法院发起金创模型提案。收到提案后,员额法官组成的听证团进行评议立项,组织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专家辅助团的论证意见,对金创模型的交易风险、法律风险、法律关系、权利义务、责任范围等涉及的风险及问题开展剖析和论证,最后以《听证意见书》方式作出反馈和导引。此外,金融创新司法听证机制与智慧法院建设、金融监管治理协同、高校共建合作、京津冀司法协同合作、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等机制相互耦合、支撑,形成合力发挥助力金融高质量发展最大效能。

金融创新司法听证机制是三中院会同天津自贸区法院,以实干担当落实主题教育“学思想、强党性、重实践、建新功”总要求,坚决服务市委市政府“十项行动”实施的一次司法创新和大胆探索。《指引》的公布试行,推动金融创新司法听证机制度化、规范化,将金融治理协同、服务实体经济、守住风险底线、保护中小投资者、服务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审判理念转化为能动司法创新实践,以司法创新赋能金融创新,助力营造市场化、法治化、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,为我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贡献司法力量。


来源:中国长安网


 
责任编辑:郑思琦